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
为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,根据工作需要,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5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职位、人数
法官14名;
档案管理人员1名。
二、选调范围
法官职位面向全省公开选调;
档案管理人员职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调。
三、选调条件
本次公开选调人员除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,还需具备以下条件:
1.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*治素质和职业素养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感,爱岗敬业,身体健康;
2.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;
3.法官职位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;档案管理人员职位须具有档案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;
4.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身份,三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(截至2015年11月30日),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(含称职)以上;
5.法官职位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(A证),并已被任命为法官;档案管理人员职位需具有三年相关工作经历(截至2015年11月30日)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:正在接受审计、纪律审查,或者涉嫌犯罪,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;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;法律、法规及有关*策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四、选调程序
1.报名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永州法院()下载并填写《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,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推荐意见后,连同有关资料到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*治部进行报名。
2.资格审查。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。
3.笔试。不指定复习用书,成绩采用百分制,注重专业知识和审执实务水平。笔试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4.面试。笔试结束后,按选调职位1: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,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5.体检。面试结束后,按笔试成绩占60%、面试成绩占40%合成综合成绩,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,综合成绩相同的,以笔试成绩为准。体检对象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:1。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,不合格者直接淘汰,从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。
6.考察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,主要对其思想*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、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。
7.讨论决定。考察结束以后,市中级人民法院*组综合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,确定拟选调人选。
8.公示。将确定的拟选调人选在永州人事考试、永州法院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,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,则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。
9.试用与调入。选调人选到单位跟班试用3个月(试用期间,其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)。试用合格后办理调入手续,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。
五、报名要求。
1.报名时间:2015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。
2.报名地点: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*治部(地点: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芝山北路2号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北楼406室);联系:。
3.所需资料:
①加盖单位公章的《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(见附件);
②有效《居民身份证》原件及复印件(正反面),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;
③《工作证》原件及复印件;
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⑤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,法官职位考生须提供法官任命文件;
⑥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》、《公务员登记表》复印件(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)。
在选调全过程中,如发现弄虚作假、故意隐瞒、伪造、变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的,取消资格,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*治部负责解释。永州法院()将实时公布本次公开选调相关考试信息。
附件: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.doc
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
2015年12月4日